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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千小说 > 年代辣媳有空间,带着三宝去种田 > 第496章给苏庆华织毛衣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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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要是碰到好点儿的婆家倒还好,碰到不好的婆家,更是受苦遭罪的。


在娘家,有父母疼,父母爱着,总会能好过一点。


不过这年头,有的家里比较贫困的,  养不起孩子,就会早早的把闺女嫁出去。


这样一来能够少张嘴吃饭,还能换点儿彩礼。


刘春花觉得,如今家里条件好了,完全不急着将闺女嫁出去。


就是一辈子养着,那也是养得起的。


当然,  女娃娃不嫁人也不行,回头得被人嚼舌根子的。


刘春花打算好了,  闺女至少等到十八岁以后再考虑嫁人的事,  十八岁以前都在家里养着。


这段时间之所以过来说亲的人多了,主要是因为王大柱当上公社技术员。


如果能够成为王大柱的女婿,指不定哪天等到王大柱老了,退位了还能接任呢。


普通的关系,王大柱肯定不乐意帮着教开拖拉机的,只有关系到位才好说。


刘春花也明白那些上门说亲人的心思,对于那些来说亲的,刘春花也是一口回绝了。


找的说法就是闺女年纪还小,暂时不考虑,过几年再说。


林薇觉得,刘春花的想法是对的。


孩子还小,不急着结婚,等大一点会好一些。


反正要是她闺女,她是舍不得嫁人的。


要不是时代的限制,  林薇觉得,要是也能给孩子读书认字,  更是再好不过的。


不过刘春花家的闺女大闺女都十五了,再去读书有点迟。


年纪小一点的闺女,  倒是可以送去学校学习学习。


林薇便建议刘春花送闺女念几年书,这样有点文化,能认得字,回头找的婆家条件也会稍微的好一些。


要是在之前刘春花家的条件还不足以送几个孩子上学去,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王大柱当上了公社的技术员以后,每个月能够往家里拿二十块钱的工资,多供两个孩子上学倒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

于是刘春花听了林薇的建议,送回去读书去了。


不求考大学,有点文化,不当文盲就行。


就像林薇这样,自己自学都能当上大队会计,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完全不一样,林薇就是有文化,还自己学会了开拖拉机。


她闺女读书以后,不说像林薇这样,能学个林薇几分厉害都是好的。


这段时间,忙完了这些事,  便到了十月份。


日子倒是过的挺快的。


到了十月,  天气变冷了许多。


生产队的农活儿也少了点,  连带着林薇的工作量都减少了许多。


林薇大部分时间是闲着的,见闲着没事,她从系统商城里买了点毛线出来。


买的毛线比较附和这个年代,灰色的,还有深蓝色的。


她打算给苏庆华织两身毛衣送过去。


天气冷了,穿上毛衣的话会暖和一点。


供销社倒是有得卖,可是买来的毛衣肯定不如自己织的好,这到底是她的一份心意。


要是苏庆华知道是她亲手织的毛衣的话,肯定也会非常高兴的。


虽然不会做衣服,不过林薇织毛衣确实一把好手,主要是兴趣爱好。


她以前上大学,没事的时候跟着室友在寝室织毛衣。